入职要求
- 必须于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或其他认可之普通法适用地区之院校取得法学士学位。香港律师会也负责为在香港执业的所有外地律师注册和规管其执业。目前,外地律师可通过由香港律师会主办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 (或取得豁免考试的资格),获认许为香港律师。
- 必须完成法学专业证书。如本港执业律师欲申请成为大律师,他们须于申请日前 (或在申请日之前不超过12个月) 经已拥有至少3年之认可执业律师资格,而于上述3年期间内,他们亦须在本港执行律师工作或受聘于政府为律政人员。
- 在取得所需学历后,仍要再完成两年的实习律师实习期,表现良好,才可获认许在香港以律师身分执业。除上述的要求外,申请人取得大律师资格前必须完成6个月的实习大律师实习期;如要正式执业,他们还须再实习6个月 (在该段实习期内,他们可在限定范围内以大律师身分执业)。
- 律师必须持有由香港律师会发出的有效执业证书。大律师必须持有由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出的有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