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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職責說明

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報導新聞、商業及體育資訊,進行訪問,以及主持資訊及公共事務或新聞相關節目。

在溝通和媒體方面的知識

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應該了解新聞廣播、媒體製作、傳播、媒體操守和社論寫作。他 / 她需要良好的報導能力和出色的口頭溝通技巧,才能在緊湊的日程中履行職責,如進行新聞報導或報導突發新聞。

入職要求

  • 通常持有新聞學、媒體、傳播、工商管理、金融、經濟、翻譯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
  • 至少2至5年相關經驗
  • 熟悉並對時事和財經新聞敏感;須在壓力和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工作

月薪

$15,000-$30,000

新聞主播;報告員

月薪

$30,000-$50,000

副採訪 / 策劃主任

月薪

$50,000 以上

總監;副總監;助理總監;新聞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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