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便利人才在香港長期發展,香港現優化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的安排,讓申請人有更充裕時間準備續期申請。
由2026年3月1日起,透過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及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而獲批來港工作或居留的人士及其受養人,可於逗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交延長逗留申請。
上述安排自2024年11月1日起亦已適用於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新安排可讓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申請人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和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進一步便利人才留港發展。